问:普通教师可以去听督导员的课吗?向督导老师学习?
答:当然!欢迎之至!
教师可以向质评处提出希望听哪位督导员的课,或是希望学习和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会尽快给予推荐或协调安排。
事实上,我们许多督导员也经常在专业内或二级学院内分享在听课过程中观察到的教学得失,还有的督导员帮助和带动了多位教师通过“有效课堂认证”,很好地发挥了骨干教师的凝聚和带动作用。质评处每年根据督导员在听课过程中的发现,组织优质课堂公开课活动,欢迎广大教师听课观摩,交流学习。
另外,督导员的大门是开放的,具体标准在《督导工作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其核心是对督导团队理念“公正、信任、分享、反思”的价值认同。在本次问卷调查中,另有教师对督导员任职的职称要求提出异议,之所以有高级职称要求,原因有:一是高级学术职务本身具有团队分享和带动义务,正如行政领导职务除了按章办事的管理职责之外,还有价值导向和方向引领的领导义务;二是资历深厚,长期的教学工作带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归属感有助于克服坚持教学评价公正性带来的压力;三是普遍来说教学经验更为丰富,便于各二级学院推荐。如果有教师高度认同督导团队价值理念,敢于克服公正压力,富有教育情怀,执着提升教学水平,欢迎其主动申请加入到督导员队伍,我认为这是建设性的态度,必然推动制度完善。
我校督导工作原则是“督导并举,以导为主”。在质评处监督教学质量的同时,也欢迎教师对质评处的工作进行监督,尤其是质评工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