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深化“三教”改革,打造杭职“金课”蓄水池,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开展第七批课程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课程认证工作安排
1.各分院预报名并汇总上报学校,截止日期2025年1月15日;
2. 认证课程负责人培训,时间:2025年1月16日前;
3.“课程设计与资源”相关资料上传课程认证平台,截止日期2025年2月17日前;
4. “课程设计与资源”专业、分院审核,时间:2025年2月21日前;
5.“课程设计与资源”校级评审:2025年2月28日前;
6.“课程实施”评审:2025年3月-6月;
7.“课程综合评价”:2025年6月30日前;
8.认证结果公布:2025年7月。
三、其他要求
1. 认证范围:需下学期开课课程(不包含单列实训课程),至少已经上过两期,且贯穿整个学期。建议以公共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平台课程为主,课程团队不超过4人。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认证一门课程。
2.材料要求:课程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格式参照学校教务处2022最新版本。
3.资料上传:“课程设计、课程资源”资料上传截止2025年2月17日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特别提醒:上传资料时,所属学院请选择至教师所在专业,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如下图。

联系人:朱莲琴,联系电话:56700255。
教务处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年1月7日